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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3- 20 16: 23浏览次数:

眉府办发〔20231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6


眉山市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施方案


为整合优势产业资源,促进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结构,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瞄准社会化分工发展新趋势,加大服务型制造主体培育力度,依托优势产业加快实施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全力推动制造强市战略与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2025年底,全市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融合向纵深推进,服务型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双向驱动能力显著加强。全市力争推进20家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剥离优势服务环节设立独立的服务业企业,并纳入限额或规模以上统计;新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个以上;新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家以上,力争新培育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主,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原则,顺应社会化分工发展趋势,遵循企业意愿,发挥好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激励与服务指导,给予资金支持,调动企业积极性。

(二)分离外包,协同推进。坚持分离与外包两手抓,既鼓励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设立独立企业;同时鼓励企业将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进行外包,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促进第三方生产性服务市场发展。

(三)示范带动,分类实施。选定一批重点单位进行试点示范,推进产业链细分,探索更优实施路径。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与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分阶段实施,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施主辅分离。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服务制造发展。聚焦“1+3”主导产业,协同传统特色产业,精准定位工业产业链细分领域,实施培育产业链个性化定制、供应链创新、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服务型制造企业。创新服务型制造发展路径,实现产业配套链、要素供应链、产品价值链、技术创新链四位一体整体成势,为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创造条件,形成基础性支撑。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个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家以上,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二)实行主辅分离。将服务型制造企业作为主要对象,建立主辅分离库,实行一企一策加强业务指导,并配套相关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科技研发、市场销售、物流运输、工业设计等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尤其是将科技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主辅分离的重要内容,鼓励裂变专业优势,设立独立服务业企业,为行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性服务。到2025年,力争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占主辅分离企业比重达到30%以上。

(三)支持升规入统转化。将通过主辅分离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纳入服务业培育库进行重点支持,按照分离一户转化一户原则,在有效承接分离前主公司业务的基础上,支持对外承接第三方市场化业务,做大营业收入规模。同时根据行业类别,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分类建立健全入库评估、滚动培育、动态服务工作机制。到2025年,力争20户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并纳入限额及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

(四)鼓励开展服务外包。支持工业企业将不具有比较优势的科技研发、物流运输、工业设计等服务环节进行外包,向社会释放服务需要,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集中精力发展主业。鼓励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行业市场主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通过主辅分离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品质与市场竞争力,主动对接工业企业服务外包需求,促进全市第三方生产性服务市场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长不低于10%

四、政策支持

(一)主辅分离奖励。对工业企业(非服务企业均适用)实施主辅分离并单独成立研发、设计、销售、物流等服务业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给予该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营收突破奖励。对满足第一条政策的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奖励增至50万元。

(三)生产要素支持。对满足第一条政策的服务业企业,在分离当年水、电、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

(四)办事流程简化。对实施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产变动、资质认证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手续。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51231日终止。本政策涉及一次性奖励由市财政根据《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眉财规〔20223号)标准予以保障,其余奖励由属地财政保障。本政策如与其他政策冲突,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与发展服务型制造作为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统筹好各类资源,实施跨领域协调推进。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多措并举抓好业务指导与工作推进。

(二)加强政策激励。统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其中涉及主辅分离奖励、营收突破奖励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商务局分别按年度组织申报,并及时兑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执行水、电、气工业同价政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绿色通道开设。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多元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政策激励向市场主体及时准确有效传递。

(三)加强督促引导。将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作为服务业经济指标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参考,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开展试点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工作交流,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进行复制推广。加强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相关优惠政策、便民措施的宣传与引导,畅通答疑纾困解难渠道,增强企业自主意识与获得感,激发内生动力。加强主辅分离企业的运行监测、数据核实、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强化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对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统计员开展业务培训。


附件1.全市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目标任务分解表

            2.全市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单位责任清单


附件1


全市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县(区)

2023—2025

全市

20

眉山天府新区

2

东坡区

4

彭山区

3

仁寿县

4

洪雅县

1

丹棱县

1

青神县

1

眉山高新区

2

甘眉工业园区

2



附件2

全市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单位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主要任务

1

市商务局

负责统筹协调主辅分离工作;将主辅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升规入统培育库,指导完成限额及规模以上入库工作;统筹好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主辅分离支持力度;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具体推动本辖区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将新成立服务业市场主体纳入限额及规模以上统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推动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摸排筛选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建立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库,指导实施主辅分离;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市科技局

负责指导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积极培育科技研发类服务企业;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主辅分离所需财政资金,落实支持政策;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新成立交通运输类服务企业,积极培育壮大;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做好主辅分离后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注册指导及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市统计局

负责做好主辅分离后新成立的服务业企业入库指导及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负责开辟绿色通道,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产变动、资质认证等方面,对主辅分离后新成立的服务业做好指导及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市税务局

负责做好主辅分离企业及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纳税指导及服务业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